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大会发言
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 促进城乡融合发展
作者:刘 占 龙    发布日期:2024-01-03    浏览次数:503次

党的十八大以来,我国城镇化取得很大进展。2022年末,我国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65.22%,根据世界城镇化发展普遍规律,我国城镇化仍处于30%-70%的快速发展区间。而从我县发展情况看,近年来县城人口快速增长,城镇化取得了一定成绩。截止2021年末,全县常住人口202686人,其中城镇常住人口85371人,城镇化为42.12%,远低于全国平均发展水平,更是处于大有作为、大有可为阶段。

从我县产业布局承载方面看,除了城北垣、谭坪垣等区域,因苹果、葡萄、花椒等特色产业发展成效突出,劳动力需求占比相对较高外,其他区域多以种植玉米、小麦等传统经济作物为主,随着高标椎农田建设和农业机械化全面推进,单位劳动力需求已大幅降低。据调查,我县大多数乡镇的农户在此方面的劳动力投入已不足10个•天/年。这也侧面反映我县农村大多数地区传统产业劳动力承载力有限,富余劳动力已严重过剩。

从城镇化农村群众意愿来看,目前,我县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已有很大改善,但离现代化要求仍有不少差距。农村的道路、取暖等公共基础设施还不健全,垃圾、污水处理等人居环境条件与城市相比仍存在较大差距,教育、医疗、养老托幼等基本公共服务水平有待提高。广大农户尤其是年轻一代更愿意落户城市,希望从“农村人”转变为“农民工”之后,再有一次蝶变,成为城市中的“新市民”。

从乡村振兴产业发展态势看,只有减少农民才能富裕农民。统筹推进新型城镇化,可使部分农民从耕地上解脱出来,从事非农产业,这样即有利于推进农业的适度规模经营,同时实现农产品种植的多元化集约化和经营的市场化高效化,进而带动农业增效、农村发展、农民增收,从根本上化解“三农”问题所涉及的诸多矛盾。因此,对于部分农村消失、农民“上楼”问题需要理性看待,这既是城镇化的必然要求,也是乡村振兴重要内容之一。2022年5月中办、国办印发的《关于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的意见》更是进一步阐明了新型城镇化与乡村振兴之间的协同性、一致性。

综上,深入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战略,持续促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是时代发展的必要要求,是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的必然要求,是全面准确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,稳步推进乡村振兴,促进城乡融合发展的必然要求。必须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,以新型城镇化助推乡村振兴,促进城乡融合发展。结合我县实际,提出以下建议:

一、统筹县域国土空间资源,为城乡融合发展创造必备条件。一是盘活县城土地资源。继续大力实施县城棚户区和老旧小区拆迁改造,聚焦品质提升,拓展发展空间,倾力建设美丽宜居县城。二是激活农村土地要素。在确保进城农户土地承包经营权、宅基地使用权和集体收益分配权不变的基础上,鼓励其自愿依法对经营权转包、互换、入股,从而使土地相对集中连片,推动规模化经营,提高土地利用效率,为发展现代农业创造必备条件。对已整户搬迁进城并稳定就业的新市民,鼓励其依法有偿交回农村宅基地,并享受城市购房优惠或政策补贴,进而盘活农村闲置建设用地资源。三是统筹城乡建设用地指标。对已经或将整村搬迁的“空心村”“无人村”宅基地及时复垦复耕,以此置换城市建设用地指标,增强县城住宅建设用地供给力度,为强力打造大县城,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,构建区域协调发展新格局提供有力支撑。

二、增强县城产业支撑,为农民进城就业创业提供便利条件。一是培育农产品加工业集群,发展农资供应、仓储物流、农产品营销(粮食、果蔬收购、批发)等农业生产性服务业。二是结合我县文化旅游资源禀赋,培育文化体验、休闲度假、特色民宿、养生养老等产业。三是发展新型消费集聚区。围绕产业转型和居民消费升级需求,改造提升百货商场、大型卖场、特色商业步行街,引进“万达广场”式商业综合体,不断改善优化县城消费环境。四是支持家政服务、物流配送、养老托育等新型行业发展。五是加大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力度,培育形成带动力强、就业容量大的产业集群,为进城农民、返乡农民工创造更多的创业就业机会。

三、强化公共服务供给,提高农村转移人口承载吸纳能力。城镇化质量高低要以教育、医疗、社保等公共服务水平来衡量。必须着力要补齐我县公共服务供给方面的短板,增强对转移进城人口的吸纳能力。一是提高教育资源供给水平。统筹城乡教育资源,调整优化学校布局。及时撤并规模偏小农村学校,推进县城义务教育学校扩容增位,按照办学标准改善教学和生活设施,提高教育教学质量。二完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。推进县级医院设施条件和服务能力提升,鼓励与省、市三甲医院建立协作机制,提高常见疾病检测诊治和重症监护救治能力和水平。三是着力发展养老托育服务。提升公办养老机构服务能力,扩大普惠养老床位供给。大力发展普惠性托育服务,支持有条件的用人单位为职工提供托育服务,支持县城有条件的幼儿园开设托班招收2至3周岁幼儿。